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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學輔中心

H16獎勵方案

夢田深耕計畫

H16獎勵方案

一、說明

學輔中心112年起受理夢田深耕計畫的「H16自主學習諮詢獎勵方案」之申請。

二、夢田深耕計畫全觀

請到學務處官網查詢:https://osa.ntu.edu.tw/CCPNDS/HESP_SPRUT

三、獎勵方案申請系統

夢田深耕計畫線上申請系統

若有申請系統問題,可洽學務長室詢問(3366-2995分機16詹小姐)。

四、輔導暨獎勵適用對象

申請時具有效學籍之本國籍學士班在學生(不包括延修生、進修推廣部學生、休學生、退學生)且符合下列各款身分之一者:

(一)經濟不利學生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2.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具原住民身分者。

4.家庭突遭變故經本校審核通過者。

5.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者。

(二)經學校審核通過之其他身分學生。

請依「國立臺灣大學夢田深耕計畫補助暨獎勵適用對象之其他身分審核標準」提出申請,經學院學輔專員認定資格。

備註:依據教育部規定

1.夢田深耕計畫獎勵對象以學士班優先,碩博班仍可提出申請,惟順序會被放在年底且經費有餘方核發,請碩博同學謹慎衡量。建議碩博同學優先參考校內其他單位之獎補助。

2. 依據「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第5條規定略以,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費用減免,其同一科目重修、補修者,以1 次為限。前揭規定係考量學生之身心障礙情形而設,爰此,倘身心障礙學生有延畢情形,仍可協助學生申請輔導機制之獎助學金。

 

五、H16自主學習諮詢獎勵方案

(一)說明

參與校內行政單位或院系所舉辦之學習諮詢服務,並繳交學習成果紀錄表者,核發學習獎勵金。

(二)申請條件

1.身分符合夢田深耕計畫之適用對象者。

2.參與校內行政單位或院系所舉辦之學習諮詢服務。(例如學輔專員、學習規劃辦公室)

(三)申請期間

1.第二學期的申請時間為2月1日~7月30日、參與服務的時間為1月1日~7月30日。

2.第一學期的申請時間為9月1日~11月30日、參與服務的時間為8月1日~11月30日。

3.獎助金額用畢則方案提早截止申請。

(四)申請方式

完成學習諮詢後,填寫自主學習成果紀錄表(H16)後上傳至夢田深耕計畫線上申請系統即可。

(五)獎勵金核發

1.第一級:確實使用校內行政單位或院系所舉辦之學習諮詢服務後,填具規定之學習成果紀錄表並提供舉辦單位之證明,審核通過後核發3,000元。每學期限申請一次。

2.學習成果紀錄表包括使用學習諮詢服務過程簡述、使用後達成學習諮詢目標的計畫和佐證(至少需填自諮詢後達成目標的3個月內過程)。

3.獎助金核發時間:第二學期獎助金核發日最晚期限為7~8月、第一學期為12月~次年1月。

七、自主學習成果紀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