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大學輔中心

大學部

保留入學

  1. 法令依據:本校學則第八條。
  2.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3. 申請時間:新生註冊開始前。
  4. 重點摘要:因重病、低收、兵役、懷孕、外籍生等特殊因素,可申請保留入學。
  5. 詳見官網(含申請書下載
     

重新入學

  1. 法令依據:本校學則第八條。
  2.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3. 申請時間:每年7月1日至7月30日止。
  4. 重點摘要:入學資格保留期滿需自行提出入學申請,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5. 詳見官網(含申請書下載)
     

休學

  1. 法令依據:本校學則第二篇第六章。
  2.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醫學院教務分處。
  3. 申請時間:上學期於7月15日、下學期於2月1日起,至期末考試開始前申請。
  4. 重點摘要:以累計二學年為上限。期滿因重病或特殊事故需再申請者,應經系主任及教務處核可,酌予延長,但至多以二學年為限。
  5. 詳見官網(含申請書下載)
     

退學相關須知

  1. 法令依據:本校學則第二十七、二十八、四十八條。
  2.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醫學院教務分處。
  3. 原因:
    1. 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且次學期逾三分之一者。
    2. 僑生、港澳生、陸生、外國學生、海外回國升學之蒙藏生、原住民族籍學生、離島生、希望生(含申請入學希望組入學生)、派外人員子女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且次學期逾二分之一者。
    3. 其他原因請見本校學則第四十八條。
  4. 諮詢管道:若有需要,歡迎與學輔專員預約諮詢、 討論因應策略。
    1. 駐院學輔室:https://csw.ntu.edu.tw/colleges
    2. 學輔中心預約系統:https://my.ntu.edu.tw/csw/appointment/appoint.html
       

退學離校

  1. 法令依據:本校學則第六章。
  2.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醫學院教務分處。
  3. 申請時間:依學校行事曆規定每學期開始日至學期結束日止,可辦理當學期退學。
  4. 應令退學:已達退學規定者,可隨時辦理退學手續。
  5. 詳見官網(含申請書下載)

 

備註:本校學籍相關作業由教務處承辦,本頁面內容由本中心同仁整理供學生參考,最新相關資訊以教務處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