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
- 大學(含)以上畢業,並具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照。
- 熟悉電腦操作,具備文書處理能力。
- 具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工作經驗者尤佳。
- 具多工作經歷及英文能力者尤佳。
二、工作內容
- 駐點學院,協助建立學院及系所之學生關懷網絡。
- 提供學生晤談服務,評估所需資源與協助,並轉介連結相關資源。
- 學生輔導與個案管理,並辦理學生輔導相關活動。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所需特質與知能
- 開朗樂觀、積極主動,重視團隊合作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 具獨立作業與團隊合作之工作能力。
- 對學生事務工作具有熱誠。
四、工作條件與應徵方式
- 工作時數:每週固定 3 個工作日(可議),全日工時須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每日 08:00–17:00(午休 1 小時)。
- 薪資待遇:依本校自聘部分工時人員薪資規定辦理。具與學輔業務相關之社會工作師、諮商心理師等國家級考試證照者,時薪以 基本時薪 × 1.5 倍 = 285 元 計算。
- 檢附資料:
- 1.部分工時人員履歷表。
-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3.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相關證明文件。
- 4.其他有利審查文件。
※ 履歷相關資料請合併為一份 PDF 格式掃描檔,並於 114 年 8 月 24 日(星期日) 前 email 至 ntucsw@nt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學輔中心職務代理部分工時人員/姓名。
- 甄選方式:隨到隨審,符合條件者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